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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郎是张郎(2)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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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室无言。

周寄榆的示爱深情款款,时润清却没什么反应,从最初的一瞬惊愕,迅速转变为近乎冷漠一般的平静。

像是为了吸引注意力,周寄榆夺过时润清手中咬了一半的草莓,塞进自己的嘴里。

时润清擦干手指,缓缓开口。

“我们之间了解太少,先做朋友不好吗?”她站起身,“就像现在这样,我不再躲着你,顺其自然,何必一定要一个明确答案。”

周寄榆瞪大眼睛,不可思议道:“你上次不是这么跟我说的。”

他清楚地记得那个晚上,时润清说过她不会暧昧不清,也不会拿他当备胎。

“上次是我的错。”时润清深刻反省,“我不自量力地把自己摆到了一个错误的位置,但是后来与你有关的每一件事都在提醒我,我们之间是不平等的。”

如果说天价的钻石只是一个寻常的美丽礼物,单方面无约束的合同只是自信她的潜力,仍然能用华美甜蜜的糖衣迷惑住她的话,那么今天她也该清醒了。

她是走秀的人,而他是坐在最VIP的位置,穿着刚下秀场的高级定制西装,看秀的人。

“道德是用来约束强者的,我一个试穿衣服的穷学生,哪配担忧你一资本家公子哥会吃亏。”

周寄榆蹙眉,眼神流露出不认同。

时润清修正,“行行行,民营企业家。”

“我……我让你感到不适了吗?”周寄榆双手茫然无措地磨着膝盖,仰头看她,突然反应过来,瞪眼急道:“我不是用钱砸你!”

时润清不置可否。

她拉过椅子,在周寄榆正对面端坐,距离适中,高度平齐,像是势均力敌的谈判双方。

“我小学的时候,读过一本书,叫《简爱》。”

周寄榆回应:“听说过,世界名著。”

“放在19世纪的背景下,这本书确实是石破天惊之作,我和女主角一样,对尊严和平等之爱有着绝对要求。但是我不喜欢这本书的结局。”

“结局好像很圆满吧。”周寄榆没有读过这本书,但是知道个大概。

“正是因为圆满,我才不喜欢。原本,女主角的自尊和她的爱情是互斥的,出身决定了男女主人公之间巨大的鸿沟,但作者选择抹平鸿沟的方式却是从天而降给女主角一笔不菲的遗产,以及毁掉男主角的庄园和身体,从而让两者的地位相当,把尊严与爱情由互斥事件转变为独立事件。”

“会不会太敏感了?比起守着财富和庄园跟一个不爱的疯女人绑定一辈子,只要能跟爱的人在一起,我觉得男主角即使变成残疾人,他也是愿意的。”

时润清哑然失语,“好家伙,经典‘你失去的只是一条腿,她失去的可是爱情’?”

被这么一打岔,时润清差点忘了自己想借这本书表达的到底是什么,“靠飞来横财和爱人遭遇不幸来拉近两个人的差距,成全自尊和爱情,作者给出的解答是个美丽的谎言。我这个徒有自尊的简,与你这个腰缠万贯的罗切斯特先生,在现实中不会有这般童话结局。”

时润清不是没被钱砸过,她所处的顶级奢侈品圈子本就网罗了全世界的富豪,巴黎更是有数不清的石油王子。

和他们社交的时候,游戏规则是明确的,钱货两讫,那些挥霍着祖产的上流人士总是精明地要先尝个味道,才会不情不愿地实现最初画下的大饼。

时润清像森林里的小鹿一般,具有身为猎物的警觉,对这些道貌岸然的狗大户敬而远之。

周寄榆无疑也是危险的,可他却是最慷慨无私的那个,如果略去他笨拙的表白,他所赠予的大概只有亲爹才愿意给。更何况,他还是时润清年少时,唯一喜欢过的人。时润清和王佳芝一样,面对赤裸裸的天价礼物,相信了“这个男人真的爱我”。

时润清被鲜花、钻石和闪耀的星途包裹着,迷醉在美好的泡沫里,泡沫晕染着炫目的名为“初恋”的梦幻色彩。

直到她终于清醒。

“起码现在,我不能跟你在一起。我们之间是不平等的。”

时润清总结陈词,又话锋一转,笑道:“不过,一切皆有可能。正如我一开始说的,我不躲着你,但是逼急眼了对我们谁都没有好处。”

《简爱》是鸦片战争时期的故事,9012年了,新中国都成立70周年了,还抱着那一套贵族平民、门第之分不放,搞什么门当户对,就太对不起革命先烈了。

面对豪门子弟,时润清并不自卑,相反,见得多了,她甚至觉得自己比不少贵公子都更强。

可这并不代表时润清真就跟他们平起平坐了。

他们之间的不平等,不再是过去地位、人格和尊严上的不平等,而是权力的不平等。

时润清不是什么矫情的人,她对自己有信心,也确实与周寄榆两情相悦。但现阶段,跟他把话说开,匆忙确定关系,对自己来说百害而无一利。

时润清不愿意谈一段见不得人、遮遮掩掩的地下恋情,可一旦曝光,众口铄金,积毁销骨。更别说她身上还背着很多代言合同,跟位高权重的老白男约会无伤大雅,但跟中国商人传绯闻……

不光品牌方的诘责就够她喝一壶的,力捧的第一名模跑路,时润清甚至无法想象届时会将德巴谢先生推向怎样的风口浪尖。

贵人和爱人,她偏要两全,事业与生活,她全都要。

“我命也太好了,太有钱而被嫌弃这种好事竟然会发生在我身上。”周寄榆苦笑,满是落寞和委屈,像一只无辜挨骂的金毛犬。

“你也别装痴情。”时润清说完自己的想法,也想聊聊周寄榆身上一直让她疑惑的问题,“明明你只需要问一下程昊,就能联系上我,但是高中毕业以来五年多的时间,你从来不问。”

时润清下推断:“周寄榆,你并不是像嘴巴说的那样,非我不可。”

她追问道:“所以,我一直搞不明白,严格上说我们刚认识的时候,你凭什么摆出一副一往情深的样子?”

时润清的语气咄咄逼人,态度铁石心肠。

“我……”周寄榆语塞。

时润清居高临下地注视他,时装秀上的残妆未褪,像是审判女神。

即使心里早已有定论,她也等着他说话,一定要得到他的亲自答复。

周寄榆被打了个措手不及。

他原先的设想是打扮得帅气逼人,把姑娘拐到主场,在温馨的家居环境里全方位展示自己的魅力,先抓住姑娘的胃,再抓住姑娘的心。

为此,他提前练习了厨艺,带了个刀工了得的厨师给他备菜,演练了好几遍把自己感动得稀里哗啦的表白,并拿出比对投资人画饼还饱满的激情去面对心爱的姑娘。然后水到渠成,把关系顺理成章地推进一步……或者几步。

没想到姑娘把表白局强行掰成了谈心局!

平不平等的问题,周寄榆当然想过。旋风科技离了他照样运转,他本可以做得更多,黏得更紧。可是几番拒绝下来,尤其是时润清生日过后,他感到投鼠忌器,无从下手。往后这近三个月,他都没敢以权谋私,到时润清身边刷存在感。

他意识到,或许时机,真的错过了。

一眼万年的校园悸动纯洁美好,令人难以忘怀,贻误终生。

家境、身材、外貌等等一切现实的不平等,掩藏在统一的肥大校服里。

士族的祝英台和庶族的梁山伯同窗并相爱,这种事情只会在这片土地发生,如若不是,祝英台应该就读于名贵私校接受精英教育,永远不会与公立学校平民教育的梁山伯相识。

高中的时候,无论是周寄榆还是时润清,都不会考虑别的。可他们各自都在社会沉浮,锤炼至能独当一面,不可能再像个孩子似的什么都不顾。

周寄榆自己倒是无所谓,可他害怕因为他的缘故,而影响到时润清的生活。

真是吊诡,明明在这场感情里,被动的是他,忍耐克制的是他,处心积虑的也是他,可是连包括时润清在内的所有人都觉得他是剥削的强者。

“为什么?”时润清眼看着周寄榆眼神一点点飘远,出声追问道。

她不想武断地臆测周寄榆的想法,她要听他自己说。

“不知道怎么说。”周寄榆声线沉闷,很是沮丧。

时润清坐回了他身边,重新把草莓捧在怀里,“那就慢慢讲。”

时润清在他略微凌乱的叙述中拼凑出了一个完整的故事。

她不禁感叹,人生好像真的很简单,三言两语就能概括清楚,哪怕他是周寄榆这样的天之骄子。

如果用诗词来形容周寄榆的人生,那就是“宝马雕车香满路”和“骑马倚斜桥,满楼红袖招”。

他的父母结婚后,母亲很快便随着父亲出入各种场合。即使是聊些风花雪月的社交酒局,周正林也永远带上娇妻。俞晴并不管别人如何在背后议论,她不想留下任何考验婚姻的机会,而周正林也乐意被她盯着。

哪怕是周寄榆的出生,也没有改变这个家的核心。不是每个女人都会把孩子放在第一位,对羽翼未丰、年纪尚浅的俞晴来说,把丈夫牢牢绑在这个三口之家里,才是她最该花心思的事。于是,周寄榆的幼年和童年几乎都是在京城的姥姥姥爷家长大,整日跟他的表哥们胡天胡地。

随着俞氏越来越大,俞晴的身份逐渐由达恒的周太太向俞氏的俞董事长转变。除了一些重要宴会,她鲜少再像二十来岁那样跟着周正林参加他的太太聚会——这个任务落到了周寄榆的头上,美名其曰“多见世面”。

周寄榆长相酷似俞晴,打小儿就英俊,身材倒是活脱脱一个翻版周正林,大高个子,肩膀很宽。他抽条得很快,刚上初中就超过了一米七,腿上抽不出二两肉,跟在魁梧健硕的周正林身边,颇得叔叔尤其是阿姨们的疼爱。他长久跟爷爷奶奶辈的相处,一贯会对长辈装乖卖好,任谁都得夸一句,俞晴生了个好儿子,周家不会二代就衰败。

一来二去,父子俩虽然不怎么对付,相处时间倒是比周寄榆跟俞晴的还多些。

很难判断十来岁就开始“见世面”在多大程度上成就了今天的周寄榆,但起码对当时的周寄榆来说,影响并不好。

他本就在京城最贵的国际部读书,家长们都是同一圈层,互为人脉。通过周正林,他还认识了不少京城的二世祖。叛逆期的男孩子们聚到一起,混迹网吧,逞强斗勇,其中又自发地以周寄榆为“大哥”,俨然一群古惑仔的好苗子。

周寄榆的初中就这样度过,直到一个大佬的儿子进了少管所,引发圈内地震。这些每年花费数千万把儿女交给“专业人士”教育,整天被报喜的富豪们慌忙回家亲自验收成果。

周正林很快就查出了周寄榆在外的“帮派”,盛怒的周正林把他乱七八糟的成绩单摔了满地。而后周寄榆就被“流放”到了南方的湾市,入学汇川中学高中部国际班,由在湾市养老的爷爷奶奶亲自看管。

湾市的气质与京城截然不同。如果说在京城,一块广告牌掉下去,砸中的全是千万身家,那么在湾市这个不到40年积淀的新城里,好山好水好无聊,供富家子弟消费娱乐的场所少之又少。甚至读国际课程的中国学生都要少很多,在京城周寄榆读单独的国际部,在京城周寄榆读独栋的国际部,而在湾市最好的汇川中学,国际班跟普通高考生挨在一起。这里有国际需求的生源大多被一河之隔的港城吸走。

周寄榆的叙述中,对这段时间只草草略过。

他离开得并不光彩,周家优秀继承人的形象轰然倒塌,他成了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、指指点点的笑柄。从京城到湾市大约两千公里,航程需要三个半小时。

十五岁的周寄榆就这样斩断了他的幼年,来到一个全然陌生城市。

一切都是新的。

新的居所,新的学校,新的饮食,新的生活习惯,操着一口京片子的周寄榆努力适应着不会卷舌的阿叔阿伯。

时润清遇见的,就是这时的周寄榆。

榆树适应性强,耐干耐冷、耐中度盐碱、耐雨季水涝,周寄榆似乎天生具备融入环境的能力。湾市人务实、奋进,而时润清更是其中的佼佼者,给初来乍到的周寄榆亿点点卷王冲击。

在他过去的生活圈里,从没有像时润清这样的人,这让他意识到自己活在一个怎样的空中花园里。

周寄榆尝试输出大段彩虹屁来论证:自己如何如何被时润清的活力吸引,如何如何被她的聪慧折服,如何如何被她的光芒照耀……

时润清适时捂嘴,表示自己耳朵已经起茧子了。

总之就是,榆树喜光,周寄榆选择向阳而生。

到这里,周寄榆才终于讲到他以为时润清接受保送庆大,回了北京顺利考上他以为的时润清会读的学校,结果却是阴差阳错,天南地北。

但是,这世上没有谁离了谁不能活,更何况只是一个路过的暗恋对象,他跟时润清那点浅薄的交集并不会让他念念不忘这许多年。

周寄榆很清楚,他只是意外来到了湾市,终究还是要回到京城,他们俩就像两条直线一般,短暂交叉之后只会愈行愈远。于是,周寄榆只把时润清当成暗暗激励自己的榜样,一抹暗夜中指引自己的月光。

三年后再回到京城,他从容地行走在旧圈子猜疑的目光中,走自己品学兼优、校内校外两开花的阳光大道。

转折发生在周寄榆创立旋风科技之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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